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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00:00:00  阅读量: 次】


浙农林大〔2013〕213号


 

关于印发《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村官教育,特制订《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建设方案》,并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农林大学

                       2013年12月31日

 

 

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我校“面向‘三农’,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社会服务定位,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村官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素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官教育的若干意见》(浙农林大〔2013〕2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成立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以下简称村官学院)。

一、办学定位

村官学院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以着力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是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过程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平台。学院整合校内外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和管理资源,主要负责全校大学生的村官教育教学管理、村官教育实践及村官教育研究。

学院面向有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意向的学生提供专业化辅导和规范化培训,服务于浙江新农村建设,旨在培养对农民有感情、有一定农村工作知识、初步具有农村工作能力、有意愿为农村基层群众服务的浙江现代农林业未来领导者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人才。

二、管理体系

村官学院挂靠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以下简称马法学院)。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任院长,马法学院院长任常务副院长,学生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和马法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院长。村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校长任主任,马法学院院长、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

村官学院日常事务和教学管理工作由马法学院负责。学生处做好整体协调工作,与马法学院共同做好村官学院招生宣传、导师聘任、讲座安排、相关就业政策制定和争取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做好村官学院课程建设、学分认定等教学教务指导工作。学生处牵头,组织部和社会合作处配合马法学院做好村官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校团委和马法学院总体负责做好学生实习实践工作。

三、培养模式

在学生原有的专业教育基础上,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实行“4321(即4门核心课程、3大拓展模块、2个素质提升、1项实践锻炼)”立体交叉式的村官教育培养模式。促进学生掌握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能力,引导并支持大学生投身农村基层一线实践活动。

四、培养模块

学生在村官学院接受学习,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经认定后,可与原专业相应学分进行互认。

1.基础课程模块:学生需修习4门核心课程,并自主选修领导能力、农业技术、农村管理等3大拓展模块课程。以通识课课堂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技能,提升担任村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提升模块:做好村官教育通识讲座和专题村官培训2个素质提升工作。学生通过参加村官教育通识讲座,扩大知识面,增强服务“三农”的信心和决心;参加学校组织的村官选聘工作笔试面试培训以及相关讲座报告,增强竞争力。

3.综合应用模块:以暑期社会实践为平台,开展1项实践锻炼。学生利用在村官学院接受的知识、技能及其他条件,开展以积累农业农村工作经验、适应农村社会环境为目的的驻村实习活动,要求学生走访基层,了解村务,并撰写调研报告。

学员在村官学院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业外还要求做到“五个一”:要精读一位领袖人物传记,担任一次学生干部,组织策划一次学生活动,参与一次村官见习实践,写作一篇农村调查报告。

五、学员管理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期招生240人左右。

2.学员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对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有一定的认识,并有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的热情和愿望,愿意接受村官教育和培训;学有余力,能兼顾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3.学生建制:被村官学院录取的学生,其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及评奖评优等工作仍由学生原学院和专业班级负责。

4. 退出机制:不符合学院培养要求的,学院可劝令其退学;因个人原因,学员中途可自愿放弃村官学院学习机会,届时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注销其学习资格。已修得学分经认定后可与原专业相应学分进行互认。

5. 学业认证:凡修满三大模块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的学员,均可获得村官学院的结业证书。

六、平台建设

1. 课程平台建设:由教务处牵头,马法学院、经管学院等相关学院配合。结合村官教育实际情况,在现有课程资源的基础上,综合开发和利用,组建教学团队,建设一批精品课程。

2. 师资平台建设:由马法学院牵头,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学院配合。一方面精心选聘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校内外师资担任学生导师;另一方面选派一批教师以多种方式参加村官教育方面的进修学习,到上级相关部门或农村基层进行挂职锻炼,提升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

3. 实践平台建设:由学生处牵头,组织部、合作处配合马法学院开展建设工作。通过联系省内各地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建立一批村官实习实践基地,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学员提供实习实践平台。

七、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由学校大学生村官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大学生村官教育、培养和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编制,增设1个主管岗位,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开展。

2. 制度保障。建立村官学院建设分工协作制度,对各项目内容的实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平时的沟通交流。各项目的执行有计划、有方案,并充分论证;加强过程管理力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

3. 经费保障。设立大学生村官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大学生村官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村官教育的日常开支,课时津贴参照集贤学院发放标准。

4. 研究保障。加强大学生村官教育理论研究,依托马法学院和中国农民发展研究中心等学院、学科、专业优势,组建教授、博士等人员参加的相关研究团队,积极申报课题、撰写论文,注重实证调研和案例分析,对大学生村官教育进行系统研究。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培养方案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志愿服务农村、扎根基层的学生提供全程式的专业化辅导和规范化培训,培养对农民有感情、有一定农村工作知识、初步具有农村工作能力、有意愿为农村基层群众服务的浙江现代农林业未来领导者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人才。

二、培养要求

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历史及现实发展的基础知识,得到农村具体工作的基本培训,具有基层工作必须的协调能力、发展思维、法律意识、服务精神等基本能力和科学素养,具备进一步自主学习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1.具备良好的从业道德素养和服务农民的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我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

2.具有良好的调查研究、综合决策、组织管理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工作能力;

3.熟悉我国“三农”工作的基本方针,掌握国家惠农支农政策,具备结合区域发展实情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4.熟悉农业与农村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处理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5.掌握应用文写作、信息技术应用等技能,具有较为扎实的动手能力。

三、核心课程

1.农村政策与法规

2.产业发展与农村创业

3.乡村建设与乡村文化

4.农村基层组织与工作方法

四、结业要求    

完成22学分的修读要求,其中必修核心课程12学分,通识讲座及驻村实习3学分,选修模块课程7学分。

五、学分互认

在校本科生修读村官学院课程,修读学分与学生原修读专业相关或相近课程可实现学分互认,具体由学生原学院审核,教务处最终认定。

六、学业认证    

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村官学院结业证书。

七、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平台

模块

课程

模块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修读学分要求

建议修读学期

开课学院

备注

基础课程模块

核心课程

必修

农村政策与法规

3

3

3-7

马法、经管

 

产业发展与农村创业

3

3

3-7

经管

 

乡村建设与乡村文化

3

3

3-7

文化、园林

 

农村基层组织与工作方法

3

3

3-7

马法

 

领导能力

选修

领导学理论与案例

2

2

3-7

经管、马法

 

谈判与沟通技巧

2

经管、马法

村官道德素质与心理素养

2

马法

农业技术

选修

现代农业与实用技术

2

2

3-7

农学院

 

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

2

农学院

电子商务与农产品贸易

2

经管

农村管理

选修

农村社区管理

2

2

3-7

马法

 

农村经济管理

2

经管

实用文书写作

2

文化

综合应用模块

 

必修

驻村实习

2

2

第4学期

暑假

各相关

学院

实习2-4周,并完成相关实习报告

提升模块

 

必修

通识讲座

1

1

2-6

学生处

6场以上,完成学习心得

选修

村官选聘培训

1

1

7

 

专题讲座

1

总计

22

 

 

 

 

 

 

 

浙江农林大学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公布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第一届学员录取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官教育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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