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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四大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23 08:40:18  阅读量: 次】


土地执法监管形势总体向好,出现了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下降、违法举报电话接听量下降等趋势。但是,当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保障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耕地保护难度加大,依法依规管理土地资源的任务非常艰巨;土地资源社会矛盾突出,利益协调难度加大;土地资源供应依然紧张,违法占地、批地的冲动仍大量存在等 。土地违法突出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

1.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比较严重

其中以扩张用地建设新城区,违法违规新设开发区和擅自扩区,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占地开发房地产,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项目为代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各类案件呈现增多趋势,且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违法用地造成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加剧了原本就十分尖锐的人地矛盾,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2.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

有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单位倚仗是国家工程和省重点工程,缺乏依法用地的观念和意识,理直气壮地违法用地大快上”;有的地方热衷于争取项目,执行时层层下压,不注重统等解决实际困难,一些项目在整个项目的设计、科研过程中前期准备不足,仓促上马;有的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各管一段,结果是有的项目只办了部分先行用地就全线开工建设了,有的项目都竣工验收了还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

3.农村违法用地手段翻新、形式多样

一是未批先建泛滥。有的村民不按照宅基地建房标准,私自扩大宅基地建房面积,个人私搭乱建、违章建房。二是非法租地现象泛滥,规避审批、以租代征大量涌现。三是非法批地、圈地成隐患。一般是通过更改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四是破坏耕地无从处。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或城乡接合部,村组干部直接或以联营、联建为名,私自占集体土地、改变用途,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住宅、商铺出售等。同时,一些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果库、建房、采石、采矿、取土,破坏耕地植被、破坏土地耕作层等。五是征地补偿落实不到位。征地补偿是政府对于征用农民的土地挪为他用而给予农民的经济补偿。由于政府对土地享有管理权,这些经济补偿时常难以落实到位。

4.土地违法行为复杂隐蔽

从近年来查处的土地违法用地分析来看,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批地有关的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以往查处的非法批地、越权批地、违反规批地或者违反程序批地等行政行为的违法案件中,一般都可以找到书面证据,确认违法事实。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对涉嫌违法用地作出同意的决定时,由以往直接下发文件、会议纪要等方式,逐渐转变为看起来可以规避法律任的其他方式。例如,为了占有基本农田,将拟调整的规划区域,想方设法与乡镇一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联系起来,以达到可以自行修改或调整规划的目的;有的地方政府领导对涉嫌违法用地项目作出同意决定时,采取口头方式,以回避因书面签字而可能留有证据,或采取默认的态度。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我国特殊的土地资源国情有关,与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式有关,也与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和法治障碍有关还与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能力不适应及改革跟不上、工作不到位有关。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和经济社会转型期,这个时期各种社会形势急剧变化,人地矛盾突出,土地资源越来越无法满足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经济发展的需求。一些企业、个人甚至地方政府不顾法律约東,违法占用土地,形成了大量的违法用地。从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在他们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土地违法数量也呈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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