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文版 |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资讯 - 校内政策 - 正文
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增长见识、增长才干;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让青春无悔。

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4-04-02 00:00:00  阅读量: 次】


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暂行)

为加强和村官学院行政领导工作,实现学院领导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成员组成

村官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的成员包括: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管,另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常务副院长研究确定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规程

1、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召开,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安排。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2、会议对所议问题一事一议,对需在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分管领导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其他成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3、会议决策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重大事项。

4、各成员对院长办公会议已作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全力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5、会议在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传达到本院师生。

6、各成员应遵守会议保密制度,对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保密的任何人不得泄露。

7、院长办公会讨论和议决的事项,应形成由常务副院长签发的会议记录或纪要,由分管领导负责执行或行文下发。

三、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发展计划、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本院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思路,讨论通过本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3、研究讨论通过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导师工作、实践基地、招生工作、就业政策、教学管理和奖惩等工作方案。

4、研究本院相关人事工作。

5、研究确定学院大宗资金的使用和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6、研究提议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7、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



上一条:关于公布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责与分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第一届学员录取结果的通知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实验大楼627室)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1066035 传真:0571-63732737 邮箱:cgxy@zafu.edu.cn
COPYRIGHT © 2020 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 CGXY.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8.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