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学院〔2015〕1号
浙江农林大学村官学院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学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优秀学员模范带头作用,经村官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切实提高广大学员学习质量。现将优秀学员评选办法制定如下:
一、参评对象
村官学院每届培训班的学员
二、评选名额
每届学员总数的10%
三、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良好。对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有一定的认识,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2、学习态度端正。以饱满的热情参加学习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学习任务,能兼顾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3、组织观念较强。能模范遵守学校及村官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现象。
4、日常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村官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并在活动和实践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5、学习成绩优秀。村官学院核心课程成绩至少有3门以上(含3门)成绩为良好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
1、无故旷课者;
2、违反校纪校规者;
3、学习期间不服从管理者。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员须在各班班主任主持下,由各班级学员民主推选产生,经村官学院办公室严格审查把关,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后予以确认。
五、评选时间
每年5月(具体以村官学院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表彰奖励
村官学院在结业典礼上授予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七、评比附则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村官学院办公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村官学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