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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76号


【发布时间:2020-12-30 08:32:47  阅读量: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我部决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贸易商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审批”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自2020年12月28日起,上述许可事项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并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我部将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不再发送纸质受理通知书和办结通知书,予以批准的,按照原方式公告或发送证书、批件。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2月24日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71号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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