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充分发挥优秀学员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学员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努力成长成才。经村官学院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优秀学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村官学院第十届(2021级)全体学员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良好。对服务农村、扎根基层有一定的认识,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2、学习态度端正。以饱满的热情参加学习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学习和实践任务,能兼顾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3、组织观念较强。能模范遵守学校及村官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纪现象。
4、日常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村官学院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并在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5、学习成绩优秀。村官学院课程成绩至少有3门以上(含3门)成绩为良好(85分)及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者,不得参评:
1、存在旷课记录者;
2、志愿服务时长少于10小时者(以青年志愿者证登记时长或志愿汇APP上荣誉时数截图为准);
3、学习培养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不服从日常管理者。
三、评选程序
优秀学员须由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班级总人数10%左右的候选人,经村官学院办公室严格审查把关,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后予以确认。
四、表彰奖励
学院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学员登记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评选要求
请各班级精心组织,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4月25日前由班长将各班推荐材料(附电子文档)交村官学院办公室(衣锦校区实验大楼613),优秀事迹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另附页)。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9012791958。
村官学院
2025年3月28日